各开通会员商家、各指关标准:
为进一步增强交易平台的公开公正属性,规范竞价交易各方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中心拟对《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章六条拟变为: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交易信息,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竞争,防止单一渠道过于集中。
二章7条拟多:竞价交易当事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其次章九条拟增加:6.卖方做好交易所中心站核对广东省地区产出粮竞标买卖交易安全监管软件警告重要性个人信息,提高事实证明材料。
三章第103条拟改成为:卖方提出委托申请。卖方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交《交易委托书》《交易清单》《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括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有效期6个月以内)和轮换文件等资料,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章第3党的十九条拟改为:交易中心按合同履约金额的0.8‰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有关部门或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章第四个11条拟转变成:买主产生第六十二条所述解约手段的,市场寄售所网的结合合同履行衡量金和市场寄售所衡量金条件主要减去现实的解约的数量算起解约金,从买主缴税的衡量金中主要扣缴并支付行业给卖房者和市场寄售所网的。买主产生第六十二条第(二)(三)款手段的,市场寄售所网的可视戏剧冲突重和轻选择关闭或更改其部位保障粮市场寄售所员证。买主半年内累加几次解约,再一次进行消费时,履约情况做到金按常见标准单位的两倍收费,前边续敌方储备量粮竞投转让合同说明履行合同过程中 中重复两次普通 履行合同后以确保金回到普通 条件;如累计三次发生违约行为的,自第三次判定违约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交易。交易中心将买方上述行为纳入交易黑名单及粮食企业经营活动诚信评价记录。
第二步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包进包出轮换竞价交易”拟改为“购销双向竞价交易”。
现将以上修订内容在 “湖北粮网”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8月13日—8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邮箱435303150@.qq.com。联系电话:027-87840237。
联系人:张志勇,电话13397139716
杨 杰,电话13986128048
魏杉杉,电话13886024331
代书阳,电话17361048022
湖北粮网
2024年8月13日